国外的产品在中国销售需要准备的证件如下。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进出口货物合同,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需要提供对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明细单,以表明进出口货物的品名、品质、数量(数量较大的附清单)、金额、件数等。
4、装箱单或重量单,所有出口货物都必须提供包装清单或重量单,详细载明货物名称及包装情况。
5、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原产地证明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国家有权机构发布的进出口许可证件等,属于国家规定出口配额的商品,需要提供出口配额证明等文件,属于国家实行许可制的产品还需要提供出口许可证等文件,还需要提供产品检验证书等商品检验证明文件,对于酒类商品还需要提供酒类经营许可证和酒类检验报告等证件,对于食品类商品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检验报告等证件,因此具体的证件要求需要根据产品类别和当地法规来确定,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获得准确的信息和建议。
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